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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时间: 2021-01-28 文章来源: 作者:

  省委书记娄勤俭指出,“江苏高质量发展要走在前列,法治建设首先要走在前列。”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强化法治督察,探索法律实施效果评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创造公正有序的法治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率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建设法治政府,就要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让政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权在法治框架内运行。为进一步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江苏在全国率先摸索、持续发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有40个地区(单位)和项目获评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以创建促提升。各地将对标创建示范政府作为自觉行动,将工作理念和要求融入思想和行动,在全省范围内营造积极有序的创建氛围,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以示范带引领。组织37个示范地区和单位编制示范清单,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通过找差距、补短板、激活力、抓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层层落实。以交流谋发展。按照“从点切入、以线推进、全面深化”工作思路,打造江苏特色示范体系。推广宣传获评地区和单位富有卓效的举措和可复制推广的案例,开展常态化交流学习,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有力传递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良好形象。

  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法治督察。紧盯法治建设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跟踪督办、考核评价、反馈通报、督促整改等机制,提升法治督察工作质效。一是建立省级法治督察工作机制。出台《中共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办法》,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督察机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推动有条件地区探索将法治督察纳入巡察范围。二是开展全省法治督察活动。先后开展食品药品监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依法防控疫情保障复工复产专项督察,邀请律师参与督察、设置专家咨询组做法被上级肯定。积极创新督察方式,探索部署土地房屋征收执法司法情况调研式督察,指导地方开展个案督察。三是彰显法治督察成果。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中,各地针对短板弱项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分解到人,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率先启动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在全国率先启动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试点工作,积极构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关联互通的工作机制,将常州试点成熟经验扩展至全省所有设区市。探索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基本路径。试点评估阶段,加强力量统筹和沟通衔接,打通评估工作各个关节;评估实施阶段,提供有力保障,支持第三方独立开展工作;评估验收阶段,形成客观全面的试点报告,聚焦相关问题,打通环节堵点,形成较为成熟的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基本路径。摸清试点地区法律实施效果现状。法律实施效果评估打破原有模式,由点到面、由单项到系统逐步推进,通过实地调研、数据比对、量化分析、专业研判,找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环节实施现状,既评估工作内容,又评估各项工作关联贯通和实际成效。推动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成果转化。总结出台区域性法律实施效果评估指南,指导基础较好的地区率先制定法律实施效果评估标准,将评估工作成果作为改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工作的重要依据,督促相关单位根据评估报告,对问题完善改进,为贯通全面依法治省各环节提供江苏实践智慧。

   
供稿:
责编:王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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