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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打造法治政府全新样板

发布时间: 2020-08-31 文章来源: 苏州日报 作者:

  在江苏最早开展地级市依法行政考核,最早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最早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议,最早探索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体系,最早探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设;在全国率先确立政府立法全流程评估制度,探索镇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行政指导、政社互动、重大行政决策、社区协商等创新实践先后获“中国法治政府奖”,获评首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2020年8月,孕育着具有悠久历史的奉法为重文明传统、熔铸着近20年法治政府建设奋斗实践的苏州,经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入选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苏州也是此次评选江苏省唯一入选城市。

  “作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先行起步地区,苏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部署,始终将法治作为推动开放再出发、高质量发展的最强核心竞争力。”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蓝绍敏在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要凝聚全面依法治市强大合力,不断深化法治建设苏州实践,努力打造法治建设苏州样板。

  聚力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

  8月20日上午,在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的52号一网通办专窗前,8家餐饮企业代表通过网上一站申请和线下综合受理,在5个工作日内就拿到了“行业综合准营证”,较以往压缩了近一半流程。

  “全市上下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为主攻点,以提高群众获得感为突破口,持续优化‘苏州最舒心’法治化营商环境。”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亚平介绍,今年以来苏州切实聚焦民生“痛点”“堵点”,加强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法治在保障高质量发展、夺取“双胜利”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苏州在全国率先探索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体系,明确细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标准要素。深入开展“法企同行”“百所进千企”活动,苏州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上线启用苏州市服务企业法治需求平台,组织法律顾问等专业力量,帮助企业复工达产、防范风险、依法经营。注重立法制规,制定发布《苏州市加快培育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的若干意见》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创新涉企行政执法审慎包容监管制度,苏州市监委、苏州市司法局联合发布《苏州市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明确454项免罚或轻罚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目前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已办理涉企“免罚轻罚”案件6608件,涉及金额45900万元。

  聚力推进依法履职,突出高标准执法监督

  “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改革创新力度,推进法治苏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市办主任徐美健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扩大)会议上要求,以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抓手,不断破解基层社会“看得见管不着”的治理难题。

  吴江作为苏州纳入县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区域,三年多来构建了网格化治理、联动指挥、综合行政执法“三位一体”的基层治理模式。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涵盖城管、安监、住建、水利、国土等多个部门,力量集中下沉到乡镇。苏州市副市长江海表示,苏州通过这样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大幅减少了市县两级执法队伍种类,既节约了执法成本,也有效提升了基层协同实战能力。

  聚力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苏州通过强化规范管理、现场督察、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力度,积极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把好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和公开发布制度“源头关”。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昆山市建立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广泛运用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平台,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打造应用“区块链+公证”平台,实现执法全过程跟踪记录、实时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率先开发“行政执法便民通”手机客户端,追求行政执法实现“指尖上的公正”。探索综合审批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出台“不见面审批”清单,深入推进“证照分离”试点,“放管服”改革取得突出成效。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逐项梳理形成市县负责审批的自贸片区“证照分离”改革事项134项,扩大试点地区113项,有序扩大“不见面审批”事项范围。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重大复议案件审理、出席听证会,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加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苏州市委、市政府两办召开全市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现场部署会,苏州市司法局积极推动各地成立非诉讼服务中心并挂牌,为基层社会治理构筑和谐土壤。

  聚力推进法治惠民,实现高水平群众参与

  “我们小区讨论加装电梯实施意见的时候,一开始是建议按户平均分摊费用。但最初方案出来后,我们觉得不能‘一刀切’,就提出分类平摊的修改意见,没想到很快就被市里采纳了。”姑苏区沧浪街道居民老钟感慨,现在有什么重要决策项目,居民发表意见比以前更方便了。

  苏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王侃介绍,苏州是2015年江苏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最早的试点地区之一,凡重大行政决策都需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检验。苏州还在全国率先探索决策目录化管理和网上运行,相关经验被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立法所吸收。

  立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苏州充分发挥法治在打造城市气质、塑造生活方式中的核心竞争力,让群众享有充分法治幸福感获得感。坚持开门立法,率先建立政府立法协商制度,确定基层立法联系点,把立法过程变为普法过程,凝聚社会共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管理,扩大全过程、全要素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强化政策解读说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苏州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对标找差 再攀新高”专项工作,市级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服务窗口部门体验办事流程,依法逐项整改短板。

  此外,苏州还积极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让数据跑路替代群众跑腿。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在全国率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建设,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形式,将法律服务下沉基层。在全市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专项活动,苏州工业园区推进自贸片区法律服务建设,在辖区重点产业园设立律师服务站,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精准“坐诊”服务。加强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建设机制衔接,建成全国首个宪法宣传教育馆并运行网上宪法馆,充分整合基层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力量,全面推动法治进网格、进社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现政府法律顾问、村居法律顾问有效覆盖社会“神经末梢”。

   
供稿:苏州市委政法委
责编:王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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