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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集中开展人民调解“一法一条例”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 2020-07-02 文章来源: 作者:

   为做好《人民调解法》颁布10周年、《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颁布5周年宣传工作,省司法厅、省人民调解协会决定7月至9月中旬,在全省开展“一法一条例”专项宣传活动。一是总结一批人民调解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的特色亮点。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实施社会预防、专业赋能、联动共治、责任强化“四大工程”,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居)、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创新应用“网格+调解”的有效做法和经验。二是挖掘一批助力复工复产和重大安全防范的调解典型案例。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创新构建市县乡三级非诉服务平台,开展涉疫矛盾纠纷化解“百日会战”等,调处化解涉企纠纷的典型案例。三是编印一批与民法典相配套的矛盾调处应知必会学习资料。针对当地矛盾纠纷特点,组织法律专家对《民法典》开展梳理解读,研判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排查清单和调处预案,形成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手册,帮助人民调解员提高业务能力,为下一步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和基层社会矛盾化解提供有力帮助。四是培树一批“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按照省司法厅和省妇联《关于推进标准化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建设的通知》中明确的建设标准,积极推动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建设,扩大社会影响力。五是评选一批优秀人民调解组织和个人。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部署,开展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江苏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工作。六是创作一批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法治文化作品。通过创作文学作品、摄影、原创音乐MV、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形式,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特点、成效。七是收集一批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标语。结合“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充分发挥广大司法行政部门、调解组织和基层调解员的集体智慧,以简明的语言表述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时代特征。

   
供稿:
责编:王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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