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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法治社会建设良法善治宿迁样板

发布时间: 2019-09-16 文章来源: 江苏长安网 作者:

  法治社会建设是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近年来,宿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美好向往,着力破解法治社会建设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全力打造良法善治、共建共享的宿迁法治社会建设新模式。 

  建立“宿迁规矩”,筑牢四梁八柱。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宿迁法治社会建设的痛点、难点,将建立“宿迁规矩”挺在前面,推进法律法规“硬法”的条条框框与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软法”自治规则的有效结合,实现外在约束和内在自律同步发力,搭建起具有宿迁特色的“硬法+软法”规则体系。“硬法”方面,先后制定出台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宿迁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管理条例》、《宿迁市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保护条例》、《宿迁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宿迁市社会信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及《宿迁市市区广场舞管理办法》、《宿迁市住宅区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规定》等政府规章。积极呼应城市治理和群众生活需要,推动制定《宿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宿迁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定》、《宿迁市古黄河-运河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基本依据。“软法”方面,对有些尚不具备条件制定法规、规章的事项,从道德的层面设定标准、订立规矩,让社会治理有章可依、有据可循。在规范市民行为方面,宿迁制定出台《文明宿迁20条》1.0版本、2.0版本,没有刻意追求高大上,而是着眼于人们日常生活的小习惯、小细节,通过清晰精准的引导,有效提升市民法治文明素养。致力于社会治理的精准覆盖,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逐条组织开展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100多项标准导则,既涉及城市色彩、园林绿化等城市规划建设的内容,又涉及到公共厕所、户外广告、农贸市场、夜景亮化、广场舞、遛狗等涉及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养成“宿迁习惯”,夯实治理基础。规则的权威和生命力在于高效实施,通过严格执法,有效夯实社会治理基础。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增强执法行为的规范性、高效性。坚持“首犯必罚、顶格处罚”,强化“宿迁规矩”,在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中,持续开展“斑马线礼让行人”整治行动,坚持严格执法,市区行人守法率保持在95%以上,非机动车守法率达98%以上,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定有序的交通秩序。大力实施《宿迁市社会信用条例》,将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作为转变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抓手,推进“宿迁规矩”内化为“宿迁习惯”。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约束机制,将5万余名失信人员纳入“黑名单”,予以公开曝光。推出了个人信用分—西楚分,并将其融入交通出行、医疗服务、旅游消费、居民养老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生活,西楚分达A+级及以上的市民,可以在公交卡充值、住院缴费等社会生活方面享受折扣优惠,全市已有近1.8万人享受到诚信带来的激励。推行沿街商铺“信用承诺+契约”管理工作模式,通过建立契约、定期考核奖惩,不仅推动沿街商铺诚信自律,也提高了商户文明守法意识,有效解决市容管理难题。 

  涵养“宿迁文明”,彰显法治精神。坚持以法化人,涵养文明。在全省率先以市两办名义印发《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普法任务清单”,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媒体公益普法四项制度。常态化开展“普法人在行动”“法治夜市”等普法活动,以贴近生活的方式讲好群众身边的法律故事。按照“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要求,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明确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并作为“法访文保收”为民办实事之首。加快推进“3+N”(即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N项职能)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渗透到社会生活各领域,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围绕群众最迫切的法治需求、最急需的法治服务,通过补短板、强基础、优服务,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全市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达100%,所有村居均设立了司法行政服务站,“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强化“宿迁共识”,凝聚整体合力。 坚持“三治融合”,全面发挥各部门、各行业的联合作用,引导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实现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管。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梳理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完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的自治体系,建立调委会和小区网格化管理机制,自主调解处理小区矛盾纠纷。全面推行“政社互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从“幕后”走向“台前”,发挥其在表达利益诉求、调解社会矛盾、监督权力运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有效推进法律法规和“宿迁规矩”有效实施。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道德模范、最美邻里、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等选树活动。持续开展年度“感动宿迁”人物评选,涌现张森、徐桂荣、左臣、骆泽艳等一批道德楷模。充分发挥乡贤示范作用,开展“宿迁乡贤兴乡村”工作,评选出5724名宿迁当代乡贤,成立各级乡贤组织1550余个,形成了一支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推进“多样宿迁”,实现法治建设全覆盖。宿城区推进“德法一体化”建设工程,坚持德法并举,创造性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组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集中开展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专项梳理活动,建好用好司法行政服务站、乡贤调解工作室、社区法律顾问及“法润民生”微信群,推动村(社区)法治、德治和自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社会治安公众安全感、人民群众满意度等大幅上升。沭阳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实施以访调对接厅、民调自治厅、公开听证厅为内容的“三厅共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探索“广场夜话”“公开听证调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新模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和谐空间。宿豫区整合“一张法治网”:以立体化宣传为导向,整合“一张法治网”,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内涵。通过推进“法治文化村村行”活动,探索开展“五老”普法、庙会普法、教堂普法、“法治电影环区行”、法治文艺巡回演出、建立留守儿童法律兴趣课堂、开通普法微博等具有宿豫特色的普法活动,使法治宣传教育兼顾到不同层次的普法对象。今年来,全区共播放法治电影20场,举办法治讲座22次,开展法治文艺下乡演出12次,举办法律兴趣课堂40余期。 

  泗洪县着力打造县乡村三级“一站式”便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近年来,泗洪县司法局坚持以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便民、为民为宗旨,着力打造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 

  该县通过三年计划,每年投资百万元,建成一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5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26个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集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证代为受理等“一站式”便民法律服务。县级中心设立分流接待引导室,负责法律需求接待引导,减少当事人不必要寻找、咨询麻烦,通过引导直接进入公共法律服务。目前,魏营、龙集、孙园等14家乡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升级改造到位,服务功能集智能化平台运用于一体的新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彰显法律服务更加便民、为民。全县326个村居已有220个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达到了省级标准化建设,预计今年年底全县村居基本达到省级标准化建设。 

   泗阳县“春风行动”把法治理念灌输百姓心中,泗阳司法局不断创新载体、优化资源配置,高质量的推动“法润江苏·2019春风行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切实把法治理念灌输百姓心中,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法治保障。同时,泗阳县司法局开展的“双百行动”,现已惠及群众20余万人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近3000余条,帮助群众有效解决法律难题2000多个,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700多起,解决社会治安突出问题800多件,帮群众解决困难近2000件,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157件,调解成功1151件,调解成功率达99.4%。该县把法律顾问推向基层一线,将法律服务延伸到村(社区)的每家每户,打破了乡村治理法律缺位困境,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社会和谐平安,“双百行动”系列活动先后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省司法厅多位厅领导批示肯定。泗阳县司法局积极盘活全县法治资源,组织全县115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企业,校园等基层一线开展系列主题活动562场,受众人群达三百万人次。 

  层层递进,一体贯通的法治实践模式,让群众在家门口就享受到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让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常态,推动基层社会矛盾在法治轨道解决,打造了良法善治、共建共享的法治宿迁样板。2018年全市法治建设满意度达95.8%,创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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