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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通州突出“四大抓手” 全面提升执法监督水平

发布时间: 2019-08-24 文章来源: 作者:

  近年来,南通市通州区紧紧围绕政法队伍建设“五个过硬”要求,注重问题导向,突出“四大抓手”,狠抓执法监督,全面提升政法队伍执法形象和执法水平。

  突出建章立制,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总结历年政法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执法规范化有章可循。一是执法责任明晰化。以基层和执法一线为重点,围绕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明确和完善岗位职责、案件责任制,细化各项工作操作规程,加强办案流程管理,使政法各部门和政法干警做到岗位责任化、行为规范化、运转程序化、执法精准化。二是健全制度规范化。先后制定出台《南通市通州区重点执法案件备案审查试行办法》《通州区执法系统案件评查实施办法》《通州区政法队伍督察工作实施办法》《通州区政法机关联动办案工作机制》《通州区政法系统推进执法规范化监督工程实施意见》等多个文件,使队伍监管、执法监督、案件评查和依法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实施。三是能力提升常态化。每年年初,要求政法各部门制定干警年度学习培训方案和计划,坚持条块结合,切实做到学习培训的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组织各类比武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升业务能力。

  突出关键环节,定期组织案件评查。坚持遵循程序与实体并重、部门评查与系统评查、集中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的原则,对公安立案后撤案、检察院不捕不诉、法院发回重审等重点案件,实施报备制。每季度对报备的重点案件组织一次评查,每年评查政法部门100个左右重点案件。一是聘请专职人员。区委政法委牵头从政法部门聘请10名业务骨干组成案件评查专业人员库,根据评查案件数量,确定随机抽取评查员人数。二是创新评查办法。每季度对政法各部门报备的所有重点案件进行集中评查,并视情从政法各部门抽取某一类型案件进行专项评查。集中评查时,实行部门之间交叉评查,集中评查结束后,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组织评查员进行评查情况现场交流,听取每个案件评查情况,汇总整体评查情况,形成书面评查报告。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坚持抓重点、带全盘,以重点突破带动执法规范整体提升。2018年,重点对法院执行工作和交巡警规范化执法情况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集中专项检查,今年以来对区法院已判决的4起涉恶案件开展专项评查,通过现场跟检、查阅卷宗材料、走访当事人、问卷调查等方式,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推动重点执法司法领域完善机制、堵塞漏洞,持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四是严格整改反馈。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经案件评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以“案件通报”的形式反馈给政法各部门,并在政法工作例会上进行点评;对评查发现问题或瑕疵的案件,其承办人员将被列入下次必评对象。

  突出结果运用,不断强化执法质效。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执法办案监督体系。一是与评先评优挂钩。把案件评查、执法检查、依法监督等执法规范化检查监督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将执法规范化建设纳入“双争”评比内容,对办案出现问题的,一律不能评先评优。近三年来,共有4个基层政法单位、6名个人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二是与问题整改挂钩。对存在问题的案件,由相关政法部门开展案件调查分析,以部门党委(组)名义报送情况说明,并由主要领导签字认可。属于办案干警自身原因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涉嫌违规办案的,作出组织处理。对队伍督察中存在问题的政法干警,责成政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与依法监督挂钩。区委政法委每半年听取一次区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情况的专题汇报,对政法各部门存在的执法和司法问题在政法委员会例会上进行通报,倒逼部门主要领导重视,推动规范执法、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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