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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检察“第一时间”回复暖民心

发布时间: 2019-03-27 文章来源: 江苏法制报 作者:

  “谢谢你们,是检察官让我们农民工吃了定心丸……”这是6名农民工收到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回复时说出的话,让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检察机关能够在当天给予了回复,他们非常感谢检察机关能依法履职支持农民工起诉。

  溧水检察院控申部门前不久收到律师事务所转来的一封信,寄件人是该区石湫镇向阳村黄某某等6名村民,来信称某农业基地负责人任某“跑路”,拖欠6名村民工工资共计15万元,请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帮助追讨任某拖欠的工资。

  收到来信后,控申部门高度重视,员额检察官立即审查来信,并与民行部门沟通,认定6名村民来信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规定,随即安排录入“苏检E访通”,同时与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获取6名村民联系电话和住址,当天下午5点32分,员额检察官便电话告知6名村民:“已收到,受理你们的申请支持起诉的来信,正在抓紧办理。”

  为了让6名农民工放心,次日员额检察官赶到了石湫镇政府进一步了解任某的情况,经核实调查,任某承包的土地被征收,拿了补偿款之后失去联系,但还有10万元补偿款未领取。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检察官又赶到向阳行政村小后村、大后村,员额检察官把了解到的情况分别告诉了6名农民工,并向6名农民工及其亲属介绍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等职能,并告诉检察机关一定会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群众来信无小事”,在上级院部署该项工作后,溧水检察院在第一时间组建了来信办案组,抽调了法律功底扎实、检察业务水平高、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检察人员专门负责来信办理和回复,并率先在全市制定《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事项回复工作的实施办法》,该《办法》共14条,明确来信的接收、受理、分流程序性回复等问题,并规定了建立来信档案管理台帐、季度分析研判、检务监督等机制,确保“七日内回复”做实做细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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