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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检察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

发布时间: 2021-03-16 文章来源: 作者: 占东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有关通知要求和省委、最高检部署要求,3月15日下午,省检察院召开省院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在学史明理中铸牢对党忠诚之魂,做到“矢志不渝听党话”。

 

党领导和创立了人民检察制度,“红色检察”的历史基因深深融入人民检察事业中。学习党史检察史,要更好地感悟党的领导始终是人民检察制度的本质特征,更好地体悟老一辈革命者和检察人听党话、跟党走的忠诚信念。

 

 要学出政治上的坚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抵制西方“宪政民主”“司法独立”“三权分立”等错误思想。

 

 要学出理论上的清醒,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要学出工作上的实干,围绕党组重点工作、部门重点工作,根据岗位职责干好本职工作,在提升自身办案质效的同时,加强对业务条线的指导,种好党组织交给的“责任田”。

 

会议要求,在学史增信中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做到“俯首甘为孺子牛”。


纵观检察发展史,就是一部检察工作植根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以人民为中心的历史。新时代新阶段,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有更高需求、更多期盼。


我们要通过学习党史检察史,重温党的初心使命,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体悟人民的力量,从90年检察发展史中感悟“民之所盼,即法之所向”的信念。


 要树立为民理念,将为民司法的基因“种”进每一位检察人心里,融入灵魂和血脉,听民声,解民情,使司法与民意同频共振。


 要融入办案实践,把为民司法的理念体现在日常行为中,融入到每个案件、每个细节中。


 要做优检察产品,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认罪认罚从宽和群众信访“七日回复”等制度,推进公开听证,践行“枫桥经验”,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会议要求,在学史崇德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做到“秉公执法扬正气”。

 

人民检察90年,就是党探索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历史,是人民检察事业同党的事业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学习党史要深刻认识人民检察制度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司法制度,是带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一代代江苏检察人依法办案,尊重法律事实,重视办案证据,形成了良好的办案作风,保证了办案质量。

 

我们学习党史检察史,要更好地感悟老一辈江苏检察人的职业公德,树立正确的办案理念,认识到案件连着民心,是天大的事;案件办的是别人的人生,既是犯罪嫌疑人的人生,又是被害人的人生,甚至也是牵连关系人的人生;案件办理的是党的执政基础,甚至直接关系到社会安定、政权稳定。要坚守和维护检察权,遵守党纪国法检规,头脑清醒,坚守原则,秉公执法。

 

会议要求,在学史力行中增强改革创新本领,做到“芳林新叶催陈叶”。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勇于改革、善于创新是贯穿江苏检察历史的一条主线。江苏检察老一代领导人敢于担当作为,具有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为江苏经济腾飞作出了特殊的检察贡献。我们学习党史检察史,要更好地体悟老一辈江苏检察人勇于改革、善于创新的身体力行,认真落实最高检五大检察新理念,在强化政治建设上体现新高度,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新成效,在推进平安江苏建设上展现新作为,在完善法律监督体系上实现新发展,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在新发展阶段开创江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讲座。



   
供稿:江苏省检察院
责编:王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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